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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开!
记者今日从市纪委市监委获悉,日前,经长沙市纪委监委指定,长沙县纪委监委对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原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姜伟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 查
姜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,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本人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数额巨大;徇私枉法,明知他人有罪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;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巨大,且不能说明来源。姜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目无党纪国法,以权谋私,以案谋私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、徇私枉法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给予姜伟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姜伟简历
姜伟,男,汉族,1963年12月出生,山东乳山市人,大专文化,1985年7月参加工作,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历任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看守所所长,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,长沙市公安局城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,长沙市公安局城管支队党委委员、副支队长,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。
2018年11月任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(正科级)。
2019年10月18日,廉洁长沙网站发布: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党委委员、 副局长姜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